广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季节性流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穗卫综〔2009〕14号)
各区(县级市)卫生局、教育局,局属各类学校、市疾控中心:
据流感监测数据显示,当前我市流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暑假期间,我市发生多起集体单位夏令营季节性流感或甲型H1N1流感聚集性疫情。专家认为,新学年开学后学校等教育机构的流感防控工作是当前流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重点。为做好新学年开学前后我市学校等教育机构流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防止疫情在学校、托幼机构等教育机构的传播、蔓延,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校等教育机构流感、甲型H1N1流感防控。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卫生局,各类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等教育机构要高度重视新学年开学后的流感、甲型H1N1流感防控。教育和卫生部门紧密配合,早做安排、早准备。按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各类学校2009学年军训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指引》和《广东省学校及托幼机构2009学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认真做好学校流感、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各区(县级市)教育、卫生局应于开学前召开一次本辖区内各类学校、托幼机构主管人员和校医会议,对托幼机构及中小学校防控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
二、开学前做好流感防控的准备工作。各类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等教育机构应在开学前一周启动本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机制。包括:制定开学前后防控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落实到班,加强对具体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向全校教职员工通报疫情现况和学习传达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广东省各级各类学校2009学年军训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指引》、《广东省学校及托幼机构2009学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指引》、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再次宣传甲型H1N1流感防病知识。开学前一周学校要落实由各班主任老师对本班学生进行一次电话随访,向学生及家人宣传甲型H1N1流感防病知识,掌握学生近期健康情况,告知学生家长凡开学返校前3天内学生出现流感样症状或被诊断为甲型H1N1流感的应居家休息,待体温正常3天后,症状消失方可返校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