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给全体师生上一堂预防流感、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课。各类学校等教育机构应于开学返校后第一天安排对全体师生上一堂预防流感、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课。重点教育师生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保持居住场所的开窗通风等。凡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和报告学校,待治愈后才可返校,避免感染他人。
四、给学生家长印发一封致家长信。各类学校等教育机构应于开学返校后第一天给中小学生、托幼儿童发一封家庭预防流感、甲型H1N1流感指引信函(见附件1),并经家长签名确认。同时要通过家长会对家长进行宣传。
五、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实施晨检、因病缺勤每日报告制度。各类学校等教育机构要按照《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切实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晨检、因病缺勤等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落实班主任晨检、报告责任,各班主任落实本班学生晨检,掌握本班学生因病缺勤情况。一周内一个班级出现3例及以上流感样症状学生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当地疾控中心(报告电话见附件2)。凡晨检、午检或上课时发现有发烧症状的学生应给学生带上口罩,立即通知其家长接回就诊。学校要主动加强与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的日常联系,切实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
为方便学校晨检日报告,9月份在越秀、荔湾、黄埔等部分区启动晨检、因病缺勤每日网络直报试点。
六、进一步加强日常防控措施。按《学校、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引》(穗卫疾〔2009〕20号)等文件要求,设置充足洗手设施;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和通风换气;落实重点场所、物品消毒措施;不举行室内大型聚集活动,如举行活动原则以班级为单位,尽量缩短活动时间。
七、学校一旦发生疫情,应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迅速处置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