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固原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固原军分区:组织协调驻固武警、消防支队组建应急救援队迅速赶赴灾区,搜救被困群众、转移运送伤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人员疏散;帮助灾民搭建临时住所;协助有关单位,对遭受严重破坏的交通、通讯等设施进行抢修、恢复与重建。
(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的宣传报道,并对新闻稿件进行审核;协助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做好震情和救援情况的新闻发布。
(3)市发改委:牵头做好灾后重建规划和项目建设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灾情调查、统计和灾害评估。
(4)市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在校学生的疏散、自救和互救工作,调查、统计、汇总上报师生伤亡及校舍损坏情况;协助安排受灾学生吃、住及复课等任务,尽快恢复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负责组织心理专家对灾区学生心理素质的调理;指导灾区学校制定恢复、重建方案。
(5)市科技局:配合市地震局搞好地震监测预报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6)市公安局:负责对党政机关、重点场所、民生单位、金融单位等重要目标的警戒;负责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交通道路安全畅通,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协助民政部门组织灾民撤离和转移;执行其它应急工作任务。
(7)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接收救灾款物,保证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救灾物资的发放和登记工作;做好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全力做好灾区重建工作。
(8)市财政局: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救灾资金,做好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监督救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灾后基础设施修复资金的筹集和划拨工作。
(9)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监视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做好灾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排查、信息反馈;督促县(区)和相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的处置工作。
(10)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建筑工程抢险队伍,负责市区建筑物、供排水设施的抢险、抢修和紧急加固;对已确定的避难场所建设必要的应急设施;负责对受损的建筑物进行震害普查、安全性鉴定及编制灾后重建规划。
(1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抢修被破坏的公路等交通设施,保证公路畅通;负责组织调配全市运输力量,保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灾民和伤病员的转运;做好交通道路灾情调查、汇总和上报工作。
(12)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设施监控、抢险与恢复工作,对震后出现的危险水库,提出抢修方案,指派专人值班监视,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做好水库下游群众的疏散和安全转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负责监视地震造成的堰塞湖,并提出处置方案;做好灾后调查和损失评估工作;保证城市饮用水源的安全。
(13)市商务局:负责组织、落实生活必需品及石油、煤炭等储备工作;灾情发生后负责调度、运输,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14)市卫生局: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进入地震灾区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视受灾情况组建灾区医疗救护基地,并提供灾区所需药品和器械;做好伤员的转移、登记、护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灾区传染病的暴发流行;负责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和环境卫生等,做好卫生防疫和污染源、传染源的紧急处置工作;向灾区人员宣传简单可行的抢救、自救、互救知识和卫生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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