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市环保局:负责废气、废水、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及有机化学品等应急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次生灾害引起的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紧急监测,提出清除污染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16)市城管局:负责市区道路、供气、供暖、排水的抢修工作;做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保障疏散通道畅通。
(17)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做好广播电视设施的维护和抢修,迅速恢复广播电视设施,并保障正常运行;我市发生有感地震后,利用有线电视及时滚动播放地震信息;及时报道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公告、新闻及救灾动态。
(18)市地震局:负责震后30分钟内向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秘书长上报震情信息,并及时通报成员单位;负责地震监测、震情分析会商,提出地震趋势判断意见,报市委、政府和自治区地震局;协助民政、国土、建设等部门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9)市粮食局:负责粮油储备、调运和市场供应;负责市场动态监测,保证市场粮油供应。
(20)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工矿、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向市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21)市红十字会:组织全市红十字系统工作人员、会员和志愿者投入救灾工作;通过上级红十字会呼吁社会各界提供紧急救助;做好国内外红十字会和和社会各界援助、捐赠款物的接收和管理工作;组织调运救灾物资。
(22)武警8672部队:迅速集合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埋压人员;协助抢修道路、桥梁、交通运输设施,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协助有关部门运输救灾物资;协助执行其它应急工作。
(23)固原消防支队:迅速赶赴重灾区,扑救因地震引发的火灾,搜寻并抢救被困人员;同时分配力量,对受灾区易燃、易爆场所、化学危险品实施监控,防止爆炸及毒气泄漏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散。
(24)武警固原支队:加强固定执勤目标警戒,及时有效转移关押人员,防止脱逃;抢救被埋压群众并进行紧急救助;抢运物资和抢修铁路、公路等;协同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帮助灾区恢复生产,搞好重建工作;担负上级赋予的其它任务。
(25)宁夏公路管理局固原分局:组织人员、调配机械设备尽快抢修、恢复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保证道路畅通。
(26)宁夏固原国家粮食储备库:随时做好救灾粮食的供应和储备工作;组织专人维护被毁坏的粮油仓库等设施。
(27)固原供电局:对党政机关、部队、机场、铁路、火车站、医院、金融、通讯中心、新闻媒体、应急避难场所等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尽快抢修灾区的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
(28)中国人寿保险固原分公司:开展赔案调查、清理和确认工作;做好被保险人登记、承保险种、赔付标准、应赔付案件的登记和上报工作;进行理赔兑现工作。
(29)中国石油固原分公司:组织人员对油库(加油站)重点部位进行严密监控;对储油设施出现问题及时维护抢修,防止发生次生灾害;调拨油料,保证动力燃料正常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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