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市、县(区)必须配备随车医护人员,配备必要的消毒、止泄、感冒、发烧、晕车等药品及可能出现常见疾病急救药品和应急的医疗器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各县(区)安排必要的公安或人武部人员随车全程参与管理本县(区)拾花人员,处置突发事件。
15、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拾花人员的维权服务工作,为他们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解除后顾之忧。
三、拾花人员须知
1、进疆拾花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必须携带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同时,携带必需的御寒毛衣、毛裤等生活日用品,轻装上阵。
2、拾花人员必须凭票进站上车,按照指定车厢乘车就座,不得私下调换车厢座位,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车票和行李物品,不准乱堆乱放,防止丢失和被盗。
3、搞好团结,互帮互助,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拨弄是非。
4、乘坐火车时,如遇火车临时停车,不得擅自下车;停车就餐、上厕所时,不准与不认识的人搭话或介绍自身情况,不准乱走,不准横穿公路。
5、注意乘车安全,不准将头、胳膊、手伸出窗外。
6、讲究文明、礼貌、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自备路途食品,不购买过期食物、饮料、腐烂水果,不乱扔瓜果皮及纸屑等杂物。
7、如遇到身体不适,要及时向所在县(区)管理人员报告,由随同医护人员诊治。
8、遇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随队管理人员妥善处理。
9、服从县(区)安排,在本县(区)签定协议的劳务基地务工。不服从安排者,团场垫支的车费自负。
10、遵守劳动合同,遵守企业管理,遵守拾花纪律,不聚众闹事、不汹酒、不赌博、不传谣、不信谣、不参与各种非法活动,文明礼貌,诚实守信,有事和带队管理人员沟通,不允许擅自离岗出走,否则,责任自负。
11、严格按照指定的用工团场拾花,不得私下调换拾花连队。不要被陌生人虚报的拾花价格、信口承诺所动心,慎防上当受骗,脱离集体。
12、对自己每天采摘棉花数量要如实记录,当面核实,对累计数做到心中有数。
四、拾花人员输送基地及运送安排
1、本次拾花人员向各县(区)与新疆生产兵团用工团场签订或达成的劳务协作协议的劳务基地输送,主要分布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农六师、农八师等,输送拾花人员专列由市劳务经济管理局协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