㈤各市、各单位请专家会诊要遵循“严格程序,特事特办,效率优先”的原则,在按照正常程序办理会诊手续的同时,可电话联系支援医院,尽量为患者争取抢救时间。
㈥我省医疗资源满足不了抢救需要的,可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会诊请求,由我厅邀请国家级专家会诊。
㈦各定点医院与上级医院有远程会诊系统的,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开展远程会诊,会诊情况及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四、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省部属医院划片区对口支援工作是我厅按照卫生部有关要求,结合全省医疗资源配置情况,探索建立完善、有效的全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其作为主要领导亲自抓的重点工作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不断完善制度措施,优化资源配置,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逐步建立起符合我省工作实际的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的有效机制。
㈡细化方案,抓好落实。各支援医院和受援地区要在我厅制定的大框架下对对口支援方案进一步细化,优化医疗救治专家资源配置,建立完善危重病例专家会诊制度和危重、死亡病例联合讨论制度等,并认真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支援医院要根据自身专家资源和受援地区疫情情况安排数量足够、专业合理的专家值班,并加强日常管理,确保一旦受援地区提出申请,专家能够及时派出。各支援医院和受援地区的对口支援工作方案、对口支援负责人员及联系方式等资料请于12月1日前报我厅备案。
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本地区的医疗救治工作需要,组织制定本辖区不同地区间、大型综合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间、医疗机构不同专业间的对口支援办法,提高本地区的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率。
㈢加强交流,共同提高。建立对口支援关系的各市各单位要尽快建立管理和学术层面的定期交流机制,互相取长补短,互通有无,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已经通过“卫生强基”工程建立对口支援管理的大型综合医院和基层医院,可按照“卫生强基”工程的要求,在技术支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支援范围,实现人才、技术、药械等医疗资源和患者的双向流动,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能力。
附件:
邀请省级专家会诊申请单
申请医院
|
| 会诊医院
|
| 邀请会诊专业、专家
|
|
患者姓名
|
| 性 别
|
| 年 龄
|
|
初步诊断
|
|
基本病情
|
|
申请
医院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