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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医用X光胶片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医用X光胶片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浙医械协办函[2009]3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各省级医院:
  根据《浙江省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浙卫发[2008]235号)等文件精神,经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协调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对我省医疗机构医用X光胶片产品使用情况进行书面调查,经研究,决定对医用X光胶片进行集中采购,为此,需要调查了解我省医疗机构使用及采购医用X光胶片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通过对调查信息的分析研究,了解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使用的医用X光胶片产品类型、规格、采购价格等,为今后X光胶片产品集中采购作参考依据。
  二、调查方法:采用抽样书面调查和现场调研相结合的方法。在全省范围内抽取部分医疗机构填报《医疗机构医用X光胶片进货情况填报表》;对生产医用X光胶片企业、产品质量、生产规模、供应价格等进行调研。
  三、书面调查对象为省级医疗机构,市、县(市、区)、乡样本医疗机构(样本单位详见附件1)。
  四、布置与填报要求:由市卫生局将调查通知下达到各调查单位,各调查单位登陆浙江省卫生厅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载《医疗机构医用X光胶片进货情况填报表》,并按调查表要求如实填报调查表,并于2009年10月30日前将电子调查表(Excel表)及纸质调查表各一份,报送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办公室。纸质调查表只需要上报医疗机构对应填报的那一类,空白表不用上报。
  五、调查表填报说明
  1)医疗机构根据实际使用的医用X光胶片类型对应下列填报表填报
  -填报表1为氦氖激光胶片、红外激光胶片、干式激光胶片、干式片、CT胶片类;
  -填报表2为感蓝胶片、感绿胶片类;
  -填报表3为乳腺胶片、口腔片、热敏片类;
  -填报表4为上述三类都无法归入的产品,医疗机构应根据所用产品的实际名称、规格、生产企业等在该表上逐一填报;
  2)数量统计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的实际进库量(包括进库而未领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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