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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我市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

  (四)品牌培育基地初具规模,优势品牌集群逐步形成。到2012年,初步建成泰达生物工程品牌培育基地、海泰高新技术产业品牌培育基地、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品牌培育基地、滨海石油化工品牌培育基地、空港商贸物流品牌培育基地、海河文化教育品牌培育基地等六个市级品牌培育基地;逐步形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化工、轻工、现代农业、都市服务业、传统老字号等十个优势产业商标集群。
  (五)全社会的商标意识普遍提高,商标保护制度更加完善。商标意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货的消费理念进一步增强。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商标工作,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商标文化逐步形成。企业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商标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商标使用行为更加规范,商标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商标侵权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任务分解
  (一)提高注册商标拥有量。
  全市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集团总公司要高度重视商标工作,每年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在重点行业集中注册一批商标。至2012年,各区县市场主体注册商标拥有量比例要达到30%。
  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相关委办局
  四、组织实施
  按照"主体自觉、龙头带动、政策扶持、合力推进"的工作原则,统筹安排本规划的组织落实、分类指导、资源整合、舆论宣传、效能监督、考核奖励等工作。市人民政府将商标发展工作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目标考核体系,督促指导各区县、各有关单位实施商标战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完善组织领导机制。由天津市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委局际联席会议统一组织研究推动实施商标战略的重大事项。   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及各集团公司由主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建立实施商标战略协调小组,定期召开协调小组会议,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商标注册和创立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全面实施。大力培育认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力争在我市支柱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分别形成若干个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群。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每年推动我市涉外企业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定期组织由外向型企业、商标代理组织参加的境外商标注册团,到重点国家集中申请注册商标,以增加商标国际注册量,促进我市外向型经济的健康发展。
  2.定期由工商部门、区县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共同主办各类专题的商标注册推介会,知识产权专家及法律服务机构免费为企业咨询、解答商标注册申请和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在会上申请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商标代理组织给予统一的代理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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