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厅直属各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推进全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按照年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试行)》,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近期将组织人员对2009年全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重点内容
(一)落实《自治区农业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桂农业党组〔2009〕5号)的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等方面情况。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各单位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情况,重点检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开展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实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三)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防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情况。
(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尤其是对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是否按规定执行。
(五)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等方面情况。
(六)领导班子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以及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情况。
(七)加强财务管理的情况,落实自治区关于压缩2009年有关经费开支情况。
(八)健全反腐倡廉重要法规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和落实度的情况。
(九)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创新的情况。
二、考核时间:2009年12月18-28日。
三、考核方法
(一)与年度工作总结相结合。各单位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写出本单位的年终工作总结报告,并在上交厅人事处的同时交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驻厅纪检监察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