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普查人员要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不得泄露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普查取得的数据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进行处罚的依据。
五、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鞍山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普查工作。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市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各项普查工作。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领导,及时组建人口普查机构,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附件:鞍山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鞍山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孙春山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
吕金秋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
徐英棣 市统计局局长
副 组 长:
刘先颖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于巧蕾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杜荣山 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杨 骏 市公安局副局长
霍庆永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廖明伟 市台办副主任
刘新举 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
徐德明 市建委副主任
梁尔连 市农委副主任
元光熙 市民委专职委员
战志平 市政府研究室副局级调研员
侯 斌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周 军 市外事办副主任
王 涛 市教育局副局长
任雅芹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荣刚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敬军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政达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 舒 市统计局副局长
徐 刚 市规划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