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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集中清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行动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集中清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行动的通知
(固政办发〔2009〕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土地执法监管,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集中清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行动的紧急通知》(宁政办发[2009]171号)文件精神,就我市开展专项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清查范围

  对我市范围内存在的非法批地、违规征地、未批先用、随意圈占农村集体土地侵害农民合法利益、破坏耕地、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及批后土地大量闲置、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擅自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以新农村建设为名修建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的清理。集中查处一批破坏耕地、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未经依法审批擅自征地、供地和施工建设等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二、清查方法步骤

  我市开展集中清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行动采取清理和查处同步实施的方法进行。

  (一)清理查处阶段。从7月15日至8月1日,各县(区)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的清理并逐宗登记造册,认真梳理土地违法违规线索,对清理出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立即依法查处。在清查过程中,要按期如实向市国土局报告清查进展情况,重大问题要随时报告。

  (二)组织验收阶段。从8月2日至8月8日,市监察局、公安局、国土局在清查结束后,及时组织验收工作。

  三、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王 伦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
  马全忠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罗占东 市监察局副局长

  廖传海 市人事局副局长

  杨万斌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计发东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文学 市监察局正科级监察员

  赵 宏 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管理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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