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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政办发〔2009〕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08〕50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一领导全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开展,指导、部署和协调各项商务专项整治行动。

  (二)定期检查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中的重大事项。

  二、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 徐吉生(副市长)

  副组长 苑秀娟(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玉民(市商业局局长)

  成 员 刘宝凯(市人事局局长)、张萍(市商业局副局长)、刘可嘉(市财政局副局长)、王贺(市法制办副主任)、戴承波(市公安局副局长)、曲万春(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梁德文(市工商局副局长)、李亮(市卫生局副局长)、赵彦彬(市动监局副局长)、刘克刚(市质监局副局长)、秦志敏(市药监局副局长)、张云喜(市地税局副局长)、刘忠诚(市国税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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