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河道生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政办发〔2009〕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河道生态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河道生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总指挥 孙占明(副市长)
副总指挥 王树祥(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清和(市水利局局长)
成员杨权(市发改委主任)、孙国林(市建委主任)、曾昭平(市农委主任)、王岩(市财政局局长)、于福先(市城建局局长)、赵佐宇(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晓东(市水利局副局长)、张明光(市河务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