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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盘锦市2009年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兴隆台区蓝色康桥小区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21280平方米,占地面积23亩,开发企业征地费用每亩为76万元,合计征地费用为1748万元;廉租住房建设按每平方米造价1539.8元计算(不包括征地费用),合计造价为3276.7万元,征地费用与建设造价总计费用为5024.7万元,政府实际出资2979.2万元(政府出资按每平方米1400元×21280平方米计算),开发企业承担2045.5万元(其中征地费1748万元,政府出资建设造价差额为297.5万元)。

  廉租房总建筑面积为5528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55亩,总投资9829万元。

  五、资金来源

  廉租住房建设由政府出资,资金来源为:

  (一)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

  (三)市财政预算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四)国家和省财政拨给的廉租住房专项资金。

  六、优惠政策

  (一)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确保优先供应。

  (二)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三)廉租住房建设免征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七、建设标准和时限

  (一)建设标准

  廉租住房建设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在较小的套型内保证基本使用功能。

  1.土建主体工程。符合设计规范的框架结构。

  2.土建装饰工程。外墙采用节能保温方案,内墙面刮涂料,地面水泥砂浆压光,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墙面按设计标准贴瓷砖。

  3.门窗工程。进户门采用防盗门,单元门安装电子对讲门,卧室、厨房、卫生间采用木质胶合板门,外窗采用塑钢窗。

  4.电照工程。按设计要求安装开关、插座、灯具,走廊安装共用声控灯,电表出户。

  5.给排水工程。室内给水管线使用PPR管材安装,水表出户(一户一表),厨房安装水龙头、普通陶瓷洗菜盆,卫生间安装水龙头、普通坐便和洗手盆。

  6.采暖工程。实行集中供热、一户一阀分户采暖,留设安装气表计量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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