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城乡居民素质提升和环境清洁工程,切实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引深卫生城市创建活动,争创“全国卫生城市”、“省级园林城市”。
5、落实宜居吕梁建设各项措施,确保2013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38%以上,城市和县城集中供热、供气率分别达到70%、65%,污水和垃圾全部实现集中处理。
6、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保障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园林局、房产局、卫生局、文化局、科技局、体育局等相关部门。
市环保局牵头的工作:
1、继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到2013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
2、推进重点部位和区域的环境综合治理,巩固和扩大环境保护攻坚战役成果。
3、严格执行环境容量总量控制制度,加强企业排污监测监控,遏制环境安全事故。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监察局、经委、发改委等相关部门。
市统计局牵头的工作:继续加强统计工作,重点推进科学、完整、统一的节能统计体系建设。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人防办牵头的工作:继续加强人防工作。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纠风办牵头的工作: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政务大厅牵头的工作:创新行政审批制度运行机制,探索审管分离方式,规范审批流程,推进并联审批,缩短审批时限,建设电子审批监察系统,加大违规审批和厅外办理的查处力度,增加服务类项目进厅办理,建立服务重点项目的“绿色通道”,打造吕梁“政务超市”。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房产局牵头的工作: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新建一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保障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带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发改委、建设局、国土局。
市园林局牵头的工作:抓好市区绿化工作及“三山”绿化二期工程。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建设局。
市国税局、地税局牵头的工作: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完成或超额完成税收任务。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吕梁人行、银监局牵头的工作:
1、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大力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有序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试点工作,做大市级信贷担保平台,切实解决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2、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不断优化信用环境,努力建设诚信吕梁。
3、结合吕梁实际,研究出台支持非吸收存款类放贷人行为的政策措施,引导民间资本投放本地,努力走出一条资源富集地区民间资本规范运营的新路。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发改委、中小企业局、两区办、驻吕各金融、保险机构。
三、张中生副市长负责的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分管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市经济委员会(国资委)牵头的工作:
1、抓住转型发展新机遇,构建比较优势突出的现代产业体系。
(1)强力淘汰非规范4.3米机焦炉和环境敏感区4.3米机焦炉,加快建设一批炭化室高度在7米以上的大型焦炉,推进200万吨以上大型焦化企业建设,通过淘汰落后和产能置换把产能向园区集中,促进我市由焦化大市向焦化强市转变。
(2)重点推进太钢岚县钢铁基地、中铝兴县氧化铝基地和中阳钢厂、孝义铝工业园区建设,推动我市冶金工业走集约型、集团化发展道路。
(3)以汾酒集团为龙头,整合汾阳、文水、孝义等地白酒资源,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依托小杂粮、肉类、食用油、干鲜果蔬、功能食品等资源优势,促进农副产品加工业品牌化、高端化发展。
(4)在扶持柳林福龙水泥等大型干法水泥项目、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传统建材业升级换代的同时,支持企业扩展规模、延伸链条、引进高新技术,依法强制煤炭、电力、冶金企业进行煤矸石、粉煤灰和炉渣等大宗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