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依托交城夏家营、汾阳三泉、孝义梧桐三个焦化系列煤化工精品园区,重点支持宏特等龙头企业推进焦炉气、粗苯精制及深加工、煤焦油深加工项目建设,促进煤基化工业向高端化、精细化延伸。
(6)以煤矿机械、汽车铸件、石油钻具、铁路配件、非标压力容器设备等产品为重点,培育城市设施、汽车配件、风力发电设备三个铸造产业集群,建设太重配套机械加工、煤矿专用设备、汽车和铁路轨道配件三个制造基地。
(7)加快建设一批大型坑口电厂和煤矸石、瓦斯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为打造吕梁煤电基地夯实基础、开辟通道,全面实现用电大市向电力输出大市的历史性跨越。通过上述措施,原煤、焦炭、冶金等传统产业新型化水平达到80%,电力、装备制造、煤基化工等新兴产业比重提升到25%以上,主导产业的基地化、园区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产业特色更加鲜明。
2、全面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和我市已经出台的各项保增长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市、县领导包联帮扶企业制度,对全市煤、焦、钢铁等几大行业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一对一的包联帮扶,确保企业尽快度过难关,尽快恢复增长态势。
3、抓住我省列入循环经济试点省的契机,充分调动企业、园区、社会三方面的积极性,以建设重点项目、延伸产业链条、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为抓手,加快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园区和高新技术区发展,提高区域内公共设施的共享程度,推动产业和项目首尾相接、上下游配套,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市。
4、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加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开发和使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大力推行清洁生产。落实税收、电价、资源价格、环保收费等调控政策,形成促使企业自觉节能减排的倒逼机制。到2013年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到3吨标准煤以下。
5、帮助企业多渠道融资,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力争使具备条件的企业尽快进入资本市场。
6、妥善解决市属国有工业企业改制遗留问题,规范完善市属国有商贸企业改革,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中小企业局、环保局、两区办等相关部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的工作:
1、指导、协助相关部门积极开发和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实施劳务输出品牌战略,大力推进劳动力异地输出就业;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开辟创业“绿色通道”,不断健全就业服务体系,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2、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免费提供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转岗培训,增强再就业能力。帮助“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保证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尽快实现动态消零。积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尽可能控制裁员,保持职工就业稳定。
3、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积极推进城乡社保标准统一化、救助比例均等化。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参保覆盖工作,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积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先保后征”的原则,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预存款制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依法强制要求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到2013年,全市城镇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综合覆盖率达到85%以上。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经委、教育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局、计生委、中小企业局。
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的工作:始终保持对私挖滥采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规范采石、采砂及石灰窑、砖厂的生产秩序。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监察局、公安局、经委、安监局、水利局等相关单位。
市安监局(安委办)牵头的工作:
1、通过科学的考核、奖惩、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从业主、矿长(经理)到员工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推动“分管领导专职专责,相关领导一岗双责”制度规定的落实,做到机构、人员、装备、经费“四到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府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强化执法监督,严格依法行政,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筑牢安全监管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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