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健全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夯实以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的基础工作,把各行业、领域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
3、继续抓好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森林防火、防汛、易燃易爆物品、人员聚集场所及学校等领域的安全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4、构建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的“三同时”制度,依法把安全生产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和企业成本。严格落实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创新,建立完善安全发展执行机制,提高安全发展的执行力。积极发展安全文化,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加快安全技术产业化进程,提高安全生产和管理的科技含量。积极推进全市安全生产网络平台体系、应急救援基地以及矿山救护专业队建设,提升安全防范和救援能力。全面落实公开举报重奖制度,强化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监督的社会责任。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监察局、财政局、公安局、农业局、卫生局、交通局、教育局、煤炭局、科技局、水利局、林业局、交警支队、吕梁消防支队等相关单位。
市煤炭局牵头的工作:
1、加快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步伐,积极对接国有大型集团,大力扶持地方骨干企业,强力淘汰落后产能,稳步推进大基地建设,提高产业集中度。到2010年,全市矿井(包括省属)数量控制在120个左右,产能达到1.8亿吨/年,形成1个3000万吨级、3个千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3-5个500万吨规模的大型矿井,矿井采区回采率达到80%。
2、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委、公安局、国土局、安监局等相关单位。
市中小企业局牵头的工作:
1、继续加大统筹推进与分类引导的力度,充分发挥各县(市、区)的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努力使民营经济在推动吕梁科学发展的进程中发挥更为突出的作用。
2、围绕建设新型能源化工基地壮大民营经济,鼓励煤焦、冶炼等领域的民营企业投资制造业和服务业;围绕特色城镇化建设发展民营经济,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参股、特许经营等多种形式,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围绕科技开发扶持民营经济,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合资、合作、托管等多种形式,引进先进管理方式和高新技术,大力兴办科技开发、信息工程、技术咨询、技能培训等企业。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委、教育局、劳动局、科技局、建设局、驻吕各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
市供电分公司、地电公司牵头的工作:抓好总投资7亿元的兴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为重点,积极推进电网建设和改造,提高对外输电能力,增强电力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保障功能。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委、国土局等相关单位。
四、成锡锋副市长负责的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分管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市教育局牵头的工作:
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巩固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成果,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
2、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3、下大力气办好一批示范高中,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方普及高中教育,规范和加强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4、大力支持吕梁学院、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院校的建设与发展,切实加强师范教育,逐步建立与地区主导产业发展和劳动力转移需要相适应的中等职业教育体系,不断提高劳动者的择业就业能力。
5、全面完成“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的任务。
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发改委、建设局等相关单位。
市科技局牵头的工作:
1、加大科技投入,整合科技资源,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产业技术研发试验设施,启动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项目,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2、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依托大型骨干企业、行业技术中心和科研院所,发展以企业为主体、技术为纽带、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联盟,建设科技创业投融资平台,促进经济发展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