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吕梁市岚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
(晋煤重组办发[2009]17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吕梁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总体方案的报告》(吕政报[2009]38号)、《关于整合岚县地方国营侯家岩等四座矿井的报告》(同煤董字[2O09]164号)、《关于整合山西焦炭集团岚县煤焦有限公司葛铺煤矿的请示》(山西焦煤字[2009]440号)、《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参与吕梁市资源整合情况的报告》(晋煤销项目字[20 09]185号)收悉。岚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已于2009年7月3日经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吕梁市人民政府、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和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岚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
同意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体企业重组整合2处煤矿为1处,生产规模由75万吨/年增加到90万吨/年。
同意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体企业重组整合2处煤矿为1处,生产规模由36万吨/年增加到90万吨/年。
同意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整合1处煤矿单独保留,生产规模15O万吨/年。
同意安徽皖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经营1处煤矿单独保留,生产规模由21万吨/年增加到90万吨/年。
重组整合后矿井名单为:
l、山西吕梁岚县龙达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O万吨/年);
2、大同煤矿集团同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3、山西焦炭集团岚县煤焦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50万吨/年);
4、山西岚县昌恒煤焦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 O万吨/年)。
二、重组整合关闭以下矿井:
1、岚县黑龙洼煤矿
2、山西岚县天旺煤业有限公司
《方案》批复后,省有关部门立即吊销以上2处矿井的相关证照,在整合后改造建设矿井中明确不利用的井筒,2009年底前岚县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
三、对列入“十关闭”的煤矿,按照晋政发[2008]6O号文要求,省有关部门立即吊销相关证照,2009年底前岚县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