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级卫生部门要重点做好流感哨点医院和发热门诊监测工作,加强暴发疫情调查、病例采样和检测,及时、准确地报告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严防迟报、漏报、瞒报。要落实首诊负责制,把好疫情初筛关口,首诊后严禁让患者自行前往其它医院就诊。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做到每出现一起、则立即切断传播链条,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二)加大城镇社区和农村基层疫情的防控力度。全省城镇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服务机构要全面介入、主动监测,分片包干、落实责任人。要建立完善医院到疾控中心到社区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把需要居家医学观察和隔离的患者转移到社区。社区要建立医学观察档案,实行两单管理(医学观察通知单和医学隔离观察解除单)。加强居家治疗病例和实施医学观察人员的信息追踪,并与居民委员会建立联合管理机制,共同管理居家隔离观察或治疗人员。加强区域防控“网络化”管理,对隔离、疑似和居家治疗的人员,要做到学校、社区、疾控部门“三知道”,实现无缝隙衔接。必须做到监护管理到位、医学观察指导到位、信息迅速传递到位、异常情况处置到位,发现一起疫情,控制一起疫情,防止扩散。特别是要加强对区域内大中小学、托幼机构、监狱、养老院和福利院等单位的防控工作的指导,并按照《全省城镇社区和农村乡镇防控甲型H1N1流感预案》要求,全面做好区域联防联控,努力减少二代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发生,防止疫情大规模扩散。
(三)加大医疗救治工作力度。积极做好应对国庆假期和秋冬季疫情大流行的医疗救治准备工作,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和技术指南。要实行分级分类医疗救治,指定医院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人,重症病例在定点医院集中救治,必要时在政府统一协调安排下,征用宾馆等适宜场所收治病人;轻症病例可居家隔离治疗,基层医疗机构要上门服务,并做好登记随访。
四、突出抓好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工作
卫生部门要做好中医药研发和储备,做好体温计、口罩等防控物资储备。工信部门要加强抗病毒药物达菲和扎那米韦的储备,确保救治需要。物价部门要监督管理防控物资的市场价格。财政部门要对药物等防控急需仪器设备予以垫付应急资金。
五、突出抓好24小时值守工作
国庆期间,各地市县主要负责同志尽量不要离开本行政区域;各地政府每日都要有领导同志值班;各级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可以串休;各级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要24小时专人值班,保证患者随时得到治疗,并设立24小时咨询电话,保障信息畅通。要完善应急预案,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应急小分队24小时待命,随时处理突发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