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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泰安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各成员单位要就本系统内各级各类预案的制订与完善、预测预警、隐患排查、宣传培训、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资源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查找不足,提出解决办法,提交会议讨论。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内容根据季节变化和我市公共安全工作规律,拟定为:一季度召开“公共卫生类”联席会议;二季度召开“事故灾难类”联席会议;三季度召开“自然灾害类”联席会议;四季度召开“社会安全类”联席会议,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调整会议内容。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应急办主办,市卫生局、安全监管局、民政局、公安局分别牵头承办,根据会议主题确定参会单位。牵头单位应在季度初提出会议方案、主题发言等内容,并报市政府应急办审批。相关成员单位根据会议主题可就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做法、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提交会议发言或交流。

  (三)联席会议形成会议纪要。会议作出的决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负责,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应急办。

  (四)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附件:1.泰安市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2.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议题审批表

  附件1:
泰安市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泰安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渔业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体育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旅游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外(侨)办、市信访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人防办、市国资委、泰山景区管委、泰安高新区管委、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市广播电视局(台)、市地震局、市行办(信息产业局)、市煤炭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城建国资公司、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武警泰安支队、市公安消防分局、泰安供电公司、泰安移动通信公司、泰安联通公司、泰安电信公司

  附件2:
  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议题审批表

呈报单位

 

会 议

议 题

 

参 加

人 员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部门负责人意 见

 

 

市 政 府

应急办意见

 

市政府领导审 定

 

 

注:牵头单位要认真填写此表,并将会议方案附于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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