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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吕梁水文分局:负责统辖本系统水文站、雨量站、报汛站水情测报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全部站网的水情预测预报和实时信息。

3 预防预警

  3.1 预防

  3.1.1 旱情信息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市的旱灾信息监测,设立旱情监测网点,及时监测和上报降水、土壤墒情、受旱面积等信息,并要按照《报旱制度》、《报旱标准》、《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及时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旱灾和抗旱工作信息。

  市农业部门、气象部门、水文部门及各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部门要定期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降水、墒情、气温、天气形势、河道来水流量、农作物受旱面积、成灾面积等信息。

  3.1.2 预防措施

  旱灾是一项难以预测的自然灾害,预防尤为重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

  ⑴各县(市、区)要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由政府一把手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行政主管部门,指挥部办公室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

  ⑵为了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旱情信息,并与上级主管部门传递交流,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配备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

  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当前的雨情、旱情,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抗旱报表。

  ⑷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每年要组织有关抗旱技术培训,介绍先进的抗旱技术和措施。

  3.2 预警

  3.2.1 预警级别

  根据《农业旱情旱灾评估标准》,结合我市的实际,考虑到全市的干旱缺水情况,确定我市的旱情预警分为四级。

  ⑴ Ⅰ级旱情预警,即特大干旱预警。预警颜色采用红色标志。Ⅰ级旱情指标:大面积连续无有效降水日达到90天以上,机井出水下降比例数大于70%,作物长势不良面积达到70%以上,农村人畜饮水困难超过40%,农村每户每日饮用水量不足40L,土壤水分亏损率大于80%,城市可供水量亏损超过30%。

  ⑵ Ⅱ级旱情预警,即严重干旱预警。预警颜色采用橙色标志。Ⅱ级旱情指标:大面积连续无有效降水日达到60天以上,作物长势不良面积占到50%,农村人畜饮水困难超过30%,农村每户每日饮用水量不足50L,土壤水分亏损率大于50%,城市可供水量亏损超过20%。

  ⑶ Ⅲ级旱情预警,即中度干旱预警。预警颜色采用黄色标志。Ⅲ级旱情指标:大面积连续无有效降水日达到30天以上,作物长势不良面积占到30%,农村人畜饮水困难超过20%,农村每户每日饮用水量不足100L,土壤水分亏损率大于30%,城市可供水量亏损超过15%。

  ⑷ Ⅳ级旱情预警,即轻度干旱预警。预警颜色采用蓝色标志。Ⅳ级旱情指标:在作物播种或生长关键期,大面积连续无有效降水日达到15天以上,作物受旱面积占笨重面积的10%以上,在播种土壤缺墒程度达到轻旱级,农村每户每日饮用水量不足150L,城市可供水量亏损超过10%。

  3.2.2 预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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