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迎国庆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9〕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属各企业:
为了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建国60周年营造一个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迎国庆、保安全”专项行动,现将《全市迎国庆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全市迎国庆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为建国60周年营造一个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市政府决定从8月底至10月1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40天的“迎国庆、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以集中时间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为抓手,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国6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到9月底全部关闭取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停产停建,限期整改(最迟10月底);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起规范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好转的态势,确保国庆期间全市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为切实加强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迎国庆、保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张九萍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张中生担任;副组长由市长助理杨巨才、市政府副秘书长郭征、市安监局局长张志刚担任;成员为各县(市、区)政府县(市、区)长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一把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处理行动期间的日常工作和领导组交办的随机性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张志刚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