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项目
| 序号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计分标准
| 得分
| 扣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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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
15分
| 6
| 推进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
| 7分
|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度的得1分;编制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并向社会发布的得2分;依法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得3分,每发现1件公开事项不落实的扣1分,扣完标准分为止;按要求公布上年度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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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 5分
| 编制依法行政手册的得1分;将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向社会公示的得1分;实行窗口办文统一受理审批事项的得1分;实行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的得1分;审批结果及时公开发布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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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网上政务公开功能完善
| 3分
| 市级局参加全省系统2009年度网站测评成绩良好以上的得2分,达标的得1分;2008年度测评结果减半计分。(由省厅打分)
县级局参加全省系统2009年度网站测评成绩良好以上的得3分,达标的得2分,建立网站并具有网上政务公开功能的得1分;2008年度测评结果减半计分,总分不超过3分。(由市局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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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
26分
| 9
| 规范国土资源行政许可行为
| 5分
| 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审批、确认、收费事项的得4分,违法设定或实施的,有一起扣1分,扣完标准分为止;建立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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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处罚权
| 3分
| 行政处罚行为规范的得3分,每发现1起不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的扣1分,每发现1起未保障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的扣1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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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制
| 3分
|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健全的得1分;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制度的得1分;建立动态巡查责任制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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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 4分
| 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90%的得3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标准分为止;建立和落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移交制度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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