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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二、集中资源全力救治重症和危重病例

  重症和危重病例救治是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1、各危重病例集中收治医院要顾全大局,调配好人员、病区、床位、设备等资源,全力做好甲型H1N1流感危重病例医疗救治工作;要将危重病例全部收治于ICU病房,选配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ICU等相关专业人员负责救治;医院领导要亲临一线组织救治,并为救治工作提供各种保障。

  2、根据重症和危重病例具体情况,以市为单位成立由ICU、呼吸、心内、感染、妇产、儿科、院感控制等相关专业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由收治医院统一排班,全程参与重症和危重病例的救治。

  3、要组织市、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在第一时间进行会诊,提出救治方案,并不断跟踪调整。需要省级专家组会诊的,要及时提出。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会诊的及时性。省级专家组在省人民医院设远程会诊中心(联系人:省人民医院副院长顾民,联系电话:13905172411),近期专门开展危重病例远程会诊,请各市在危重病例集中收治医院配好终端,做好衔接。

  4、针对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救治措施要尽早实施,不必等待检测结果。要以市为单位,统一调度辖区内的医疗救治药品、设施、设备,确保救治需要。

  5、对各地统一储备的达菲药品,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及时调拨到集中收治医院。各相关医院要根据临床需要,及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对高危人群病例、重症和危重病例,要及早使用达菲等有效抗病毒药品,如有必要可以使用特异性抗体血浆。

  6、要高度重视对甲型H1N1流感病例基础疾病的治疗,及早采取有针对的救治措施。

  三、强化各项管理和应对措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加强管理,强化措施,确保医疗救治规范、有序开展。

  1、要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病例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漏报。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继续做好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健康宣教等各项工作,特别要提高重症、危重病例的识别能力。

  3、要切实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对收治重症和危重病例的病房或病区实行定点(隔离病房或病区)隔离措施;突出做好相关医务人员规范洗手、戴合格口罩、穿隔离衣等防护工作;做好病例和家属管理,严禁甲型H1N1流感病例进入非隔离区,除特殊情况外,严禁家属和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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