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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准太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执法大队等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


  附件:部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名单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部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名单(共计255个)

  一、太原市(共2个)
  (一)市直(1个)
  1、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执法大队
  (二)小店区(1个)
  1、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忻州市(共100个)
  (一)市直(4个)
  1、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2、市城建监察支队
  3、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4、市包装办公室
  (二)定襄县(15个)
  1、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3、县畜牧兽医局     4、县史志办公室
  5、县中小企业局     6、县地震局
  7、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县档案局
  9、县政府采购中心    10、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11、县房地产管理局    12、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13、县收费管理中心    14、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5、县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
  (三)五台县(6个)
  1、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2、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3、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4、县旅游局        5、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6、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原平市(4个)
  1、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市地震局
  3、市中小企业局      4、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繁峙县(7个)
  1、县档案局        2、县粮食局
  3、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4、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5、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6、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7、县广播电视局
  (六)宁武县(6个)
  1、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2、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3、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4、县畜牧兽医局
  5、县会计核算中心     6、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七)静乐县(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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