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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迎接建市20周年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整体推进(8月11日-8月30日)
  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进行集中整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巩固提高。(8月31日-9月6日)
  在各责任单位汇总资料,分类归档,搞好自查的基础上,市集中整治指挥部对责任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总结评比。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是迎接建市20周年,扎实开展国家级园林城市、省级宜居城市、文明和谐城市“三城联创”活动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创优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的有效途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整治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把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突出位置,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组织领导机构,保证人员、经费、工作机制的落实。要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集中整治,具体任务要倒排时间,限期完成。
  (二)齐抓共管、协同配合。
  各部门、各单位要动员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从身边做起,从自我做起,人人关心市容市貌,人人动手清洁城市卫生,积极参加市容市貌整治。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合力攻坚。在全面落实本部门、本单位承担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统一指挥、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集中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活动的浓厚氛围。特别是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积极的舆论导向作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富有成效的宣传形式大力倡导“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理念,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扬先进、曝光批评落后单位和不文明行为,推进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四)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
  要以集中整治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市区管理职责,理顺管理体制。要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职能,明确管理责任,健全管理机制。市、
  区城市管理部门要巩固集中整治成果,提高城市日常管理水平,创新城市管理理念,逐步探索建立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城市管理机制。为把我市早日建成塞外最宜居、最宜发展的城市做出应有的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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