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中医政〔2009〕41号)
各市卫生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我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卫生部《关于印发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7〕21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管理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08〕7号)要求,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制定了《江苏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全省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中医类别执业(含助理)医师,均需参加岗位培训,并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中医全科医学工作,申请注册中医类别执业范围中“全科医学专业”为执业范围的条件之一。
附件:1.江苏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
2.江苏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3.江苏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报名汇总表
省卫生厅
省中医药局
省财政厅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江苏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实施方案
为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的作用,确保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在我省顺利实施,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卫生部《关于印发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7〕2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对全省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中医类别执业(含助理)医师进行岗位培训,使之掌握全科医学概念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特点,熟练运用中医药理论和方法,开展社区中医药预防、养生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达到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执业的基本要求,逐步建立一支能够满足社区中医药服务需求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队伍。
二、项目范围与对象
(一)项目范围
覆盖全省13个省辖市。
(二)项目对象
全省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中医类别执业(含助理)医师。
三、培训内容、方式和要求
(一)培训内容
岗位培训分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两个阶段,培训时间为500学时,其中理论教学300学时,实践教学(包括临床和社区实践教学)200学时。培训内容参照《江苏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除大纲规定的理论授课外,要突出实践技能培训,合理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二)培训方式
1.培训方法依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脱产、半脱产方式,教学方法采用理论授课、临床授课与社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实践技能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