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药局、省卫生厅关于批准南京市建邺区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0家单位为第四批江苏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的通知
(苏中医政〔2009〕51号)
各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精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室建设,推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工程,全面推动全省社区中医药工作开展,完善全省社区中医药服务体系,我局决定南京市建邺区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0家单位为第四批“江苏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请各有关市卫生局加强领导,督促有关建设单位按照《江苏省城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进行为期一年的建设。
附件:第四批江苏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名单
二○○九年九月十日
附件:
第四批江苏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名单
南京市建邺区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无锡市江阴市祝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无锡市新区鸿山镇后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徐州市云龙区子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连云港市新浦区浦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连云港市新浦区新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淮安市清河区淮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盐城市盐都区楼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扬州市江都市真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扬州市仪征市大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镇江市扬中市三茅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泰州市泰兴市鼓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泰州市高港区刁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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