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组队参加“祖国颂”歌咏比赛的通知
(苏卫机总[2009]7号)
厅机关各党支部: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讴歌伟大祖国取得的辉煌成就,唱响时代主旋律,厅直属机关党委将组织厅直属机关各单位于国庆前举办“祖国颂”歌咏比赛。届时,厅机关将组队参加。现将参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厅机关参赛队以厅机关老干部合唱团为主体,拟由60人组成,其中,离退休党员干部30人,在职党员干部职工30人。请各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除外)推荐1-2名党员参加。
二、排练地点
厅机关3楼会议室。
三、排练时间
自8月24日起,每周一下午3:30-5:00。
四、演唱曲目
《东方红》、《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