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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2.1.3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督促确诊患者进行进一步治疗,并负责对可疑或确诊患者进行追访,将追访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内。
  2.2乳腺癌检查流程
  2.2.1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妇女进行乳腺癌初筛。由专业人员对受检对象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相关个案登记表,同时进行乳腺癌健康宣教、问卷调查及高危人群评估。由受训过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科检诊医师逐一对受检妇女进行乳腺的视诊和触诊,记录乳腺大小和硬度,特别应注意乳腺出现的一些不被重视的轻微异常症状和体征,由检诊医师填写“乳腺临床检查表”,将被判定为高危人群及手诊结果可疑或阳性者转诊至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下一步乳腺彩超检查。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后,可进行乳腺彩超检查。
  2.2.2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填写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通知可疑和阳性者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乳腺钼靶X线检查。
  2.2.3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指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来的高危人群及手诊结果可疑或阳性者进行乳腺彩超检查,并由超声医生负责填写《超声检查诊断报告书》反馈给承担乳腺手诊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彩超检查设备要求为中档及以上高频探头数字化彩超)。同时负责对超声检查结果为可疑或阳性的妇女进行乳腺钼靶X线检查(乳腺钼靶X线检查设备要求:常规乳腺X线机或数字乳腺X线机。个别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不具备乳腺钼靶X线检查能力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商请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所在辖区市市级妇幼保健院或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对超声检查结果为可疑或阳性的妇女进行乳腺钼靶X线检查),并对钼靶X线检查可疑或阳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同时将结果反馈至受检对象所在辖区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其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
  2.2.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督促确诊患者进行进一步的治疗,负责对可疑或确诊患者的检查、诊断和治疗情况进行追访,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内。
  (四)信息收集和管理
  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妥善保存接受检查者的个人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并将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数据按季度分别报送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各项目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每半年将汇总数据上报省妇幼卫生保健中心,经审核汇总后上报省卫生厅社妇处。
  (五)质量控制
  1、省卫生厅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技术规范,对项目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及承担“两癌”检查的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定期召开质控工作会议,对检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2、省妇幼卫生保健中心负责定期对全省各项目县(市、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将质量控制结果向省卫生厅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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