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参展者可参加书画摄影中任何一类或其他类展出。每人每种类限送2幅(组、件)作品,但同一种类一人只能获一个奖项。
4、参展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原创,并在背面右下角用正楷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5、各单位在广泛征集、展出、选拔的基础上,集中报送参展作品。各单位限报书画摄影类作品各5-8幅(组、件),报送时间:2009年8月底前;报送地点:省卫生厅1714室;联系人:葛宁海;联系电话:83620714。
附:1、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书法展报送表
2、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美术展报送表
3、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摄影展报送表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书法展报送表
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