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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


  三、加强监管,确保取得实效

  承担项目任务的市、县(市)卫生行政部门、残联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制定开展该项目的经费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对定点医院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要注意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完善措施。要加强对项目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使更多的贫困白内障患者了解项目的有关内容和经费补助标准,及时接受手术治疗。要将定点医院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做法。要通过项目的实施,以点带面,进一步健全基层眼保健网络,加强防盲治盲队伍建设,完善防盲治盲工作体系,不断提高基层眼保健服务能力,确保人民群众享受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省卫生厅、省残联将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各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省卫生厅、省残联联系。

  联系人:省卫生厅医政处张炳新,电话:025-83620877,传真:025-83620810;省残疾人联合会康复处王兴岭,电话:025-86993652,传真:025-86993702。

  附件:

  1.《“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江苏省项目实施方案》

  2.“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江苏省项目执行进度表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1:
“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 江苏省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提出的工作要求,提高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率,解决因白内障致盲的问题,并减轻其就医负担,根据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和《“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国家用3年时间(2009年-2011年),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对目前全国100万例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使符合手术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能得到及时的手术治疗。我省将以国家下达的任务为基础,全力推动项目实施和“白内障无障碍省”创建工作,努力使全省白内障患者享受到改革的成果。
  二、实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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