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汇总反馈。参加重大事项督查人员根据督查掌握的情况,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起草督查报告,综合性督查报告由市政府办公室或责任单位负责统一汇总整理,总结好的做法,找准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对策。督查报告要按程序报经有关领导审定后,以《政务督查专报》的形式呈报市政府领导,为市政府领导指导工作、完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六)总结通报。重大事项督查情况报告经市政府有关领导审阅同意后,以《政务督查》的形式进行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督促有关被督查单位按要求落实到位,广泛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
四、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年度工作总体安排和阶段性任务,有计划、有重点地就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联合督查。
(二)齐抓共管。重大事项联合督查督办,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市政府办公室要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召开经验交流会议,总结联合督查督办工作过程的经验教训,对存在的问题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改进。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把督查督办工作做好做细做实。
(三)真督实查。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深入第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听真话,解难题,督实效,为市政府领导正确决策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敢于动真碰硬,对已经落实的工作查效果,正在落实的工作督进度,拖延落实的工作问原因,没有落实的工作追责任。
(四)严格考核。树立联合督查的权威性,增强联合督查的公信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重大事项办理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办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因被督查单位责任不清、措施不利、行动迟缓而影响重大事项落实效果的,市政府办公室下达《限期整改督查通知书》;对限期内未予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被督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讨。对虽经多次督查仍无进展或由于重大事项不落实而造成影响的,市政府办公室将协同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把重大事项督查落实工作情况报市考评办并纳入干部考察工作体系,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具体要求
(一)协调一致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重大事项联合督查督办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支持、积极配合重大事项的督查活动。各重大事项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督办事项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办理人,做到任务到人、目标到岗、责任到位、上下联动,协调一致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