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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开展争创“一流领导班子”“优秀领导干部”和“业务标兵”“服务标兵”活动的通知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领导干部,不能树立为“优秀领导干部”:

  1、在年度考核中未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2、分管科(处)室出现较大工作失误或有违法违纪事件;

  3、因管理和要求不严,致使家属、子女或身边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4、未完成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的单位,“一把手”不能树立为“优秀领导干部”;

  5、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树立为“优秀领导干部”。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争创工作的领导,省局成立争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蒋延辉

  副组长:王明海、曲长文、白永发、刘金才、朱新海

  成员:省局“三总师”,系统工会主席,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刘金才(兼)

  办公室副主任:胡增善、曹文彬

  五、几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评选“一流领导班子”和“优秀领导干部”的重要意义,把评选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和“练成多面手,争做明白人”一岗多能竞赛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执行力,带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评选“一流领导班子”和“优秀领导干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以此为契机,围绕社保事业“持续发展、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保障民生”,进一步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和社保工作服务民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落实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三)要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各级领导班子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掌握评选标准,落实争创各项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其他班子成员要共同抓,提高争先创优意识,积极参与到争创工作中来。

  (四)要统筹安排,妥善处理好抓争创活动与促进工作的关系,切实做到“两结合、两不误、两促进”,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力求在实际工作中见成效、出成果。

  附件2:
吉林省社会保险系统争创“业务标兵”
和“服务标兵”活动实施方案

  为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积极倡导人性化经办服务理念,创新经办服务方式,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省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争创“业务标兵”和“服务标兵”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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