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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室机关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负责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信访、督办、应急处理等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会务、机要、保密、财务、卫生、安全保卫、车辆和其他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联系所属事业单位。

  (二)综合处。

  负责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文稿;承担省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汇报材料,省政府重要会议讲话及重要文件的起草;进行全省经济形势分析和对策研究;负责全省“两圈一带”、县域经济等区域协调发展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对统筹全省区域发展提出政策建议;承办省政府领导交办的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省人大、省政协交办的文稿起草任务;负责省党群综合、宣传口的文稿起草和审改把关,省政府主要领导文稿的汇集管理工作;负责相关综合管理和职能部门的联系。

  (三)宏观经济处。

  负责宏观经济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对发展规划、投资、财政、税收、物价等提出宏观性政策建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比例关系、结构调整、“两型”社会建设以及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对策性研究,提供决策依据;起草或参与起草省政府有关重要讲话、文件等文稿。

  (四)产业发展处。

  负责全省产业现状、产业结构、产业政策和发展趋势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侧重研究二、三产业、市场流通、城乡建设、对外开放、金融、证券、保险、旅游、工商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城市经济发展进行综合分析研究;起草或参与起草省政府有关重要讲话、文件等文稿。

  (五)农村发展处。

  负责全省农业和农村改革发展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农村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贫困地区和老区库区发展、防汛抗旱、移民搬迁、地质灾害防治等问题的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或参与起草省政府有关重要讲话、文件等文稿。

  (六)社会发展处。

  负责全省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侧重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科技、教育、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公安、国家安全、司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环境保护、民族宗教等方面重大问题;起草或参与起草省政府有关重要讲话、文件等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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