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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对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等三项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

  二、督导的组织实施
  这次督导评估的实施采取全面督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这三项工作,分别依据《山东省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实施细则》、《淄博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淄博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淄博市区县基础教育办学水平监测评估指标》、《淄博市2008-2009年全市基础教育工作年度通报表》和《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价标准》的相关指标体系的要求,在各区县、高新区全面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逐项全面检查或重点抽查。全面督查与重点抽查的基本方法仍为验证法。三项工作的督导评估后,结果分别汇总、公示和发布。
  三、督导的程序
  评估组到达区县后,与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和教育(体育)局相关负责同志会面,抽签确定所要督导评估的乡镇和区县属学校。三项工作共同抽查两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一处初中、两处小学(注:基础教育办学水平抽查一处小学、一处幼儿园);区县属学校抽查小学、初中各一所,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另外再抽查一处高中,基础教育办学水平另外再抽查一处幼儿园。
  第一天上午,督查区县属学校,中小学体育卫生评估组同时查阅区县档案;第一天下午,督查第一个乡镇和区县属学校;第二天上午,督查第二个乡镇;第二天下午,信息汇总。
  区县需提供以下材料:1、区县政府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自查报告、档案材料和区县评估自评表;2、 2009年淄博市中小学信息化基本情况统计表(http://www.zbedu.net/files/wbb/信息化统计表.xls) ,2010年淄博市初中信息技术学业考试基本情况统计表(http://www.zbedu.net/files/wbb/考点信息.rar);3、乡镇和区县属学校名单。
  学校需提供以下材料:1、学校相关档案材料;2、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自评报告、自评表;3、学校办学(办园)水平自评报告、自评表;4、学校信息化工作自评报告和自评表。
  四、督导的时间安排、各组分工及评估人员组成
  (一)时间安排
  对三项工作的督导评估集中在2010年1月12日至19日进行(1月16日周六、17日周日正常休息)。每个区县工作时间2天左右,按照标准条件、工作程序和分工,完成对每个区县及学校的督导评估。
  (二)各组分工
  第一组:张店、淄川、沂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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