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8年打击私开通道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的决定
(云政发[2009]137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维护我省经济秩序,有效遏制不法分子利用私开通道走私贩私,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决定,2008年8月至11月,在全省8个边境州(市)开展了打击私开通道走私专项行动。各级人民政府和打私职能部门积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充分动员、周密安排、联合行动,采取封堵为主、打防结合、宣传教育等方式,摧毁了一批违法私开通道犯罪团伙,有效地封堵了多条违法通道,严厉打击了边境一线各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进-步维护了边境地区的进出口秩序,为确保边疆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经认真考评,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在开展打击私开通道专项行动中措施有力、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省公安厅打私办、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德宏州人民政府打私办、河口县人民政府、镇康县人民政府、腾冲县人民政府孟连海关、河口海关缉私分局、西双版纳州检验检疫局、文山州公安边防支队、中国人民解放军77320部队等11个单位予以表彰,并授予“2008年打击私开通道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