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卫生局转发关于做好输入性疟疾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河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输入性疟疾防治工作的通知》(豫卫疾控〔2009〕10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输入性疟疾防控工作
我市是劳务输出的大市,每年出入境人数多,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输入性疟疾防控工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主动与当地外经贸、商务、公安、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联系,了解当地出国务工人员的基本情况,加强对非洲等高疟区归国人员的追踪管理,及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开展业务培训,规范治疗并提高救治能力
各级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医疗机构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结合《
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修订稿)》(郑卫疾控〔2009〕74号)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抗疟药使用原则和恶性疟的救治技术;做到早发现,早诊断,确保发现的恶性疟病人,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全程规范治疗,提高医疗卫生人员对输入性恶性疟的救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