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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体艺〔2009〕23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苏教体艺〔2007〕9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标准》测试数据的上报和数据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类学校在《标准》测试工作结束后,应于今年12月31日前将本校各年级学生《标准》测试数据,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网址中文域名: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英文域名:www.csh.edu.cn)报送至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上报测试数据的工具软件,由学校在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免费下载使用。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本校数据报送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办法,组织进行相关工作的培训,认真部署、积极落实数据报送工作。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监控管理的力度,细化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到位。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数据上报的条件建设,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数据报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对测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学生身体素质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科学的干预措施,帮助学生顺利达到《标准》及格以上等级。要合理计算参加测试教师的工作量。
  四、明年上半年我厅将组织人员对各地、各高校《标准》测试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抽查,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和高校进行表彰,对未上报测试数据的高校和上报数据未达到应上报学校总数的85%的地区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各地、各高校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测试数据报送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体卫艺处联系(电话:025-8333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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