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部门、本单位的节能工作开展和有关部门所要求的报表、能源分析报告等上报情况;
(二)本部门、本单位节能工作管理岗位设立情况;
(三)年度节能目标计划、节能制度建设和能源消耗台帐设立、执行等情况;
(四)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建立情况,包括对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等情况;
(五)节水、节电、节油、节气(煤气、天然气等)、节煤、节热和节约土地等情况;
(六)公务车配备、使用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建立、定额消耗等情况;
(七)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情况;
(八)新开工建筑是否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
(九)节能产品、设备的政府采购情况;
(十)推广节能灯和再生能源等节能措施情况。
五、考核评价结果的处理
对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并给予通报批评。
六、几项基础性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尽快成立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负责人和相关工作机构,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年度节能考核评价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明确岗位,搭建平台。按《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要求,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节能工作具体管理人员,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面开展、重点推动、日常监测、年终考核评价的网络体系和信息平台。
(三)摸清底数,夯实基础。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的节能工作情况,要求以部门为单位开展统计汇总上报工作。上报资料,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签字。
绵阳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
为全面掌握我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实际状况,加强能源资源领域的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促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科学发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我市节能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