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阿坝州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阿府函〔2009〕246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阿坝州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经州政府同意,现予发布实施。请你们根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工资指导线制度实行办法的通知》(阿府函〔2003〕8号)和本通知的相关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分类调控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县2009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拟定、发布和实施等工作,指导各类企业认真做好工资收入分配工作。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阿坝州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意见
按照《阿坝州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阿坝州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实施意见。
一、工资指导线的主要内容
工资指导线包括基准线、上线(预警线)、下线。企业年度工资总额的增长,只能在工资指导线确定的上线和下线区间,围绕基准线增长,不得突破上线(预警线)。
二、工资指导线的实施范围
工资指导线的实施范围包括本辖区内城镇各类企业。国有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家参股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不分隶属关系一律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
三、工资指导线的基本原则
按照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企业工资增长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对不同经济类型企业,分别实行不同调控办法,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低收入职工的基本生活。
四、2009年工资指导线意见
根据阿坝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劳动工资指标,结合全省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水平,综合考虑我州实际情况及相关因素,确定我州2009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12%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16%为企业工资增长上线;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3%为企业工资增长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