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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资金清理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清理范围

  此次清理整改的范围是川发改〔2009〕1225号文件和川发改规划〔2009〕1227号文件下达的我州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的项目、州政府批复4个一般受灾县规划实施的项目、中央下达我州的扩大内需项目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及资金管理情况。

  三、时间安排及步骤

  此次清理工作从2009年12月开始,至2010年3月31日结束,分五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12月10日至2010年1月10日)。各县要对所有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清理,逐一核实,全面覆盖,不走过场。州级各部门要对全州本行业所有灾后恢复重建、扩大内需项目和资金进行全面清理。针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形成自查整改报告。

  州发改委负责制定我州灾后重建、扩大内需等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台账规范,各县、各部门按规范台账对已实施的项目逐一建立项目档案。

  州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资金拨付及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制定资金管理规范台账。

  州规划建设局、州交通局分别负责制定我州工程建设和交通项目的造价、施工许可证落实、项目技能评估审查、招投标、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实施、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建设用地容积率指标的规划管理等规范。

  州国土资源局制定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项目土地使用管理规范。

  以上规范务必于12月20日前报送州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发改委)。

  本阶段,由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规划建设局、州交通局派出工作组赴各县指导项目、资金的规范化管理。

  (二)检查阶段(2010年1月11日至1月31日)。由州委、州政府派出检查组,对由各县实施的所有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及州级项目资金清理情况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资金清理情况及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台账和已实施项目档案建立情况。

  (三)汇总分析阶段(2010年2月1日至2月15日)。针对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梳理,并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发出整改通知书。

  (四)整改落实阶段(2010年2月16日至3月20日)。坚持边清理、边整改贯穿于清理整改全过程,同时,集中力量在本阶段重点抓好整改落实。各县及州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整改通知书,制定好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解决措施,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各县及州级有关部门对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于2010年3月5日前报州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资金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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