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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十二公开”的规定》的通知

  公开主体:各有关从业单位
  公开主要内容:视公开主体而定
  公开方式:项目办公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现场公示栏、现场宣传橱窗等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施工期
  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和质量监督站
  (2)信用公开
  公开主体: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质量监督站、项目执行机构
  公开主要内容:从业单位名称、资质情况、主要人员、业绩、履约情况,信用评价的标准、程序、结果
  公开方式:文件、通报、项目办公网站、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等
  公开范围:各有关从业单位、有关主管部门或全社会
  公开时间:随时
  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
  六、变更费用公开
  变更(含设计、工程变更等)审批(核)应严格管理程序,深入调查,科学论证,详细申述变更理由,并经过专家充分论证后,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或上报审批。
  (1)变更管理办法公开
  公开主体: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监管处、项目执行机构
  公开主要内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投资控制与费用变更管理办法》,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公开方式:文件、项目办公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等
  公开范围:沿线村镇、地方政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开时间:随时
  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
  (2)变更项目公开
  公开主体: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监管处、项目执行机构
  公开主要内容:变更项目、内容等
  公开方式:文件、项目办公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等
  公开范围:沿线村镇、地方政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  督单位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开时间:随时
  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
  (3)变更批复结果公开
  公开主体: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监管处、项目执行机构
  公开主要内容:费用变更申报基本情况、批准基本情况等
  公开方式:文件、项目办公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等
  公开范围:沿线村镇、地方政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开时间:随时
  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
  七、质量监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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