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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负责统一管理全省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国家计量制度在全省的执行,依法建立和审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七)负责统一管理全省认证认可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认证认可工作的规划和计划,指导和监督检查全省强制性、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对实验室、检查机构及相关人员进行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与认证认可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
  (八)承担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化妆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检验工作。
  (九)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拟订特种设备有关安全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充装、检验检测和进出口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进行行政许可,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产品质量和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产品质量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制定产品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十一)组织制定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技术监督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垂直管理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局。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宣传、信息、保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安全保卫等工作;协助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承担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法规处
  宣传贯彻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质量技术监督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全省质量技术监督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按照授权范围承担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解释工作;承担全省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法制监督工作;组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全省系统普法教育的组织工作。
  (三)质量处(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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