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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粮食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组织全局性会议及活动,起草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日常文秘、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接待、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承办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起草地方粮食流通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拟订有关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提出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推动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提出全省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办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及相关备案工作。
  (三)调控处(省级储备粮管理办公室)
  拟订全省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品种、总体布局方案及收储、动用地方储备粮油的建议,拟订地方粮油储备有关管理制度;承担全省粮食市场安全保供、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指导全省粮食购销和产销衔接;落实军粮供应,承担灾区、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工作;办理省级储备粮油的收购、销售、储存及轮换计划审批工作;承担军粮供应站(点)认定和陈化粮(重度不宜存粮)购买资格认定工作;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协调中央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
  (四)产业发展处
  落实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政策,推进粮食现代物流、粮油精深加工和产业化经营;拟订全省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承担中央和省投资项目的有关工作;承担粮油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办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初审和省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审定工作;承担粮食行业科技管理和新技术推广工作。
  (五)监督检查处
  依法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拟订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油的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全省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六)财务处
  协调落实粮油购销、储备、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产业化发展等相关财政、金融、税收政策;协同有关部门监管粮食风险基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拟订省级储备粮油财会制度并监督执行;开展全省粮食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部门预算及有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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