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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7、开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宣传论坛,组织各单位进行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交流、增进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宣传合作,提高宣传效率、改善宣传状况、丰富宣传途径;
  8、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在活动专栏中及时开辟论坛宣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典型做法,重点报道好各有关责任部门如何抓好围绕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分包、附属工程建设、设备材料采购、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和使用、质量监督、交(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规范交通建设市场行为特别是招标投标活动,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如何创新和完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加强财务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和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及严重超概算项目进行跟踪审计为重点,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运用消息、通讯、综述、侧记、理论文章、特别专访、法规释意、典型介绍、展览展示、新闻图片等多种体裁和方式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有针对地推出一批言论,加强舆论引导。各单位要积极报道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反映。要深入挖掘、选树和大力宣传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对一些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布。省厅将在工作简报和《江西交通》杂志设立“表扬台”和“曝光台”,对正面典型案例和反面典型案例,分别在“表扬台”和“曝光台”刊出;
  9、在工作简报、《江西交通》杂志和江西交通信息网专栏中运用综述、专题等形式,系统总结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和突出成绩,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
  四、认真落实宣传报道工作的任务要求
  做好专项治理宣传报道工作,有利于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及时了解掌握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有利于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也有利于树立交通运输部门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形象。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宣传报道工作,将这项工作列入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贯穿全程、覆盖全面、突出亮点”的原则,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交通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宣传报道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增强专项治理活动宣传报道的自觉性和自主性。要成立专门的宣传报道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该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并把负责人名单和联系方式于11月30日前报送到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宣传报道组(联系人:涂序东,电话:0791-6243141);要及时编印工作简报、设立专刊专栏,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省厅将建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宣传报道工作考核机制,对各单位宣传报道工作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及各单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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