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拟订适合省情的城乡住房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省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六)住房保障处
  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承担危旧房改造和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的推进工作;拟订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并指导执行;承办中央和省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
  (七)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拟订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指导全省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拟订房地产开发、住宅产业化与性能认定、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住宅装饰装修、城市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建设并管理全省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八)城市建设与管理处
  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技术标准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和规范市政公用行业发展;指导全省城市供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城市道路、桥梁、照明、燃气、供热等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指导城镇市容、环卫、环境综合整治等管理工作;承办全省人居环境奖的组织评选。
  (九)村镇建设处
  组织编制全省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县城以下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协调村镇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筑设计与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示范,指导省重点中心镇的建设。
  (十)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
  拟订建筑节能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组织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及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