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经委关于做好2009年度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总结的通知
(甬节能办〔2009〕44号)
各县市区节能办,保税区、高新区、大榭开发区节能办,市级主要涉能部门:
为全面总结各地、各部门2009年度以来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情况,研究确定明年工作思路,现就做好2009年度节能降耗工作总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内容
(一)各地、各部门围绕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下达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相关的工作部署,认真总结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并查找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根据“十一五”节能总体目标和前四年完成进度,分析节能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本地区、本系统节能工作实际,研究提出2010年节能任务目标、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二、有关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好2009年工作、谋划好2010年工作,2010年节能目标体系中应提出节能量及其在各领域的分解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