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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妇联关于对宁波市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联 系 人:孙跃宏 88213840(小灵通) 13957839399

  第二组:

  组  长:劳建兰

  成  员:黄海芸、周桂娣、崔李宁

  督查地点:慈溪市、镇海区、大榭开发区

  联 系 人:黄海芸 13857870811

  第三组:

  组  长:陈月芳

  成  员:余敏珍、白延青、谢建华

  督查地点:余姚市、象山县、宁海县

  联 系 人:余敏珍 13857870622

  第四组:

  组  长:周宁宁

  成  员:桂忠宝、钱莹莹、陈燕玉

  督查地点:奉化市、北仑区、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联 系 人:桂忠宝 13566308506

  三、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进行部署,切实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如实填写《宁波市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情况评估表》(见附件);

  2、督查工作将在12月21日-25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组自行确定。

  联 系 人:黄海芸 余敏珍

  联系电话:87186032 87186073

  电子邮箱:nbfegwb@yahoo.com.cn

  附件:宁波市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情况评估表

二OO九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宁波市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情况评估表

  县(市)区名称

项 目

督 查 内 容

目标分

自查分

督查分

组织

领导

15分

  成立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5

  

  把妇女健康促进工程纳入本地政府工作计划,并下发有关工作文件

4

  

  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程,每年1-2次听取专题汇报,并切实组织实施

6

  

宣传发动30分

  明确主题,召开动员大会或启动仪式

3

  

  定期开展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每活动一次得1分),并有文字记录或图片

7

  

  举办专业技术培训班2期以上

5

  

  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健康直通车”进社区或村或企业

5

  

  印发女性保健知识宣传资料合计2000份以上

5

  

  积极上报妇女健康工程工作信息(每年至少2篇以上)

2

  

  每年对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调研

3

  

经费保障

20分

  每年政府均拨出专款资金给予补助

10

  

  新型合作医疗参与妇女健康工程保障

2

  

  已婚育龄妇女人均检查经费36元以上

8

  

部门配合

8分

  职能部门相互协作,分工明确,配合有力

3

  

  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讨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开展情况

5

  

目标完成情况

27分

  建立技术指导组得3分,建立健康档案得4分。

7

  

  完成已婚育龄妇女检查率(两年达80%)以上,未完成5%扣1分,以此类推

15

  

  建立对患有妇科疾病妇女的后续治疗、服务体系

5

  

加分

项目

10分

  扩大检查对象和范围

4

  

  增设检查项目(乳腺检查等)

6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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