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当前职业教育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职〔2009〕6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新闻单位: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
做好当前职业教育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09]34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做好我省职业教育宣传报道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近年来,我省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宣传工作,2008年建立了江苏教育报刊社《江苏教育.职业教育》专刊、江苏教育电视台《职业教育专栏》,与《职教通讯》、《科技创业》杂志和江苏职业教育网站等一起,形成了江苏职业教育宣传的主要专业媒体,对我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要求、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宣传。当前,各地、各有关新闻单位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着重加强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教育部“把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战略突破口”的要求上来,在整个教育结构和教育布局中把职业教育摆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宣传媒体,创新宣传形式,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突出重点,加强职教招生宣传和优秀学生(毕业生)典型报道。当前,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进入了关键时期。各地各校要主动联系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制定宣传方案,配合招生工作加强宣传。重点宣传国家和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职业教育助学政策和实施细则,学校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和内涵发展的重要举措等;重点宣传一批勇于改革创新、教育教学质量高、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职业学校;重点宣传一批在职业学校成长成才、就业创业的优秀学生和毕业生典型。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在本校网站上积极宣传优秀学生(毕业生)事迹,并向省、市职业教育网站、新闻媒体积极推荐。每个县、市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至少宣传报道2名职业学校优秀学生(毕业生)典型。江苏教育电视台《职业教育专栏》、《江苏教育-职业教育》专刊、《职教通讯》、《科技创业》杂志要尽快推出职业学校优秀学生(毕业生)系列报道或专辑,广泛宣传、大力弘扬全省职业教育的经验成果,引导广大学生就读职业学校,激励他们立志成才。